第(3/3)页 见鹿绵不理,夜聆风将风听云拉入怀中:“夜聆风而且这个号用的也不是我的身份证,所以没人知道我是谁。” “哈?那是谁的?” “以前一个同学。我当时没满18。” “……” 同学的号都能玩成江湖传说,果然神仙与我等凡人之间的差距之大堪比马里亚纳海沟……自卑了,太让人自闭了…… -------------- (律师那一段,我记忆里好像是当事人才能委托律师发表声明,不知道公司针对这种情况能不能递律师函。瞎编的,不要当真。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