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遥安县衙,风景如画,阳光普照,十分明亮。 一张大鼓摆放在门外,架子上放着鼓槌。 两座石狮放置在一扇威严的大门左右,正门的牌匾上写着遥安县衙四个大字。 左右柱子上挂着一副对联: 一县一乡乃社稷之本 思君思民为江山之固 “咚咚咚!” “何人击鼓?” “报告官爷,二道村发生一起凶杀案,村民扭送凶手来此见官!” 穿过仪门,正前方便是遥安县正堂。 上悬“明镜高悬”匾额,正面屏风彩绘“海水朝日”图。 三尺公案上,惊堂木、文房四宝、红头刑签、绿头捕签一应俱全。 堂前陈设两块跪石,东边为原告跪石,西边为被告跪石。 公堂两侧站着七八名差役,公案旁已经坐好了记录的文书,只待知县升堂。 知县从屏风后走出,微留胡须,三十出头的样子。 头戴乌纱,青色官服上面纹着一只鸳鸯。 坐到桌前,知县沉声问道:“击鼓之人所为何事?” 一名差役上前报告道: “回知县,二道村发生一起凶杀案,村民齐心协力抓获凶手,扭送至县衙。” 知县点点头,惊堂木“啪”的一声落下。 “升堂!” 两侧差役用杀威棒敲击地面,齐声喊道: “威武——” 知县沉声道: “带原被告上堂!” 话音落下,李树喜便被一个差役带到堂前,庞四、赵四娘几人也纷纷上堂。 一名差役呈上供状,知县接过,看过一番后。 知县面色严肃,双眼布满杀气,厉声质问道: “死者是守寡多年的王寡妇,因为拒绝村民李树喜的追求,被李树喜愤怒杀死。身上伤口十余道,死状凄惨,不可谓不恶劣! 李树喜,村民在你家院子里发现埋藏的凶器,庞四亲眼见你深夜进入王寡妇家。 而今人证物证具在,李树喜,你可认罪?” 李树喜吓坏了,“噗通”一声跪倒在地,连忙辩解: “涂知县,我有冤情!” 涂知县面露好奇之色。 “哦?仔细讲来!” 李树喜哭诉道:“我昨天晚上一直和白隆基待在一起,什么也没干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