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蹲在一处刚被压塌的草丛前,张崇兴在杂草的根茎处发现了殷红的血液,那头被打伤的野猪显然是顺着这个方向跑了。 和张岩等人分开后,张崇兴还是不死心,费劲巴拉地进山,毛都没捞到一根,还搭进去了一杆猎枪,要是就这么回去,简直亏大发了。 那头野猪挨了两枪,第一枪伤害不大,但足够让其行动不便,第二枪正中脖颈的位置,就算大卵泡子的生命力再顽强,也扛不住这样的伤害吧! 于是,张崇兴便顺着野猪逃走的方向,一路寻了过来,追了差不多两里路,野猪留下的痕迹找到不少,可就是不见踪影。 血皮竟然这么厚? 继续追? 张崇兴也有点儿含糊了。 野猪是群居的动物,只有公野猪才会离群独居,到了交配期,随即加入一个族群,留下后代,然后继续过潇洒的单身猪生活。 刚刚那一头,看獠牙就知道是公的,不过也不能保证它没有族群依附。 接着追下去的话,万一遇上野猪群,就凭现在手上这根烧火棍都不如的东西,张崇兴大概率得被豁死。 要知道成年野猪的战斗力,就算是黑瞎子遇见了都得退避三舍。 张崇兴穿越以后,只是力气变大了,真要是和黑瞎子比…… 比那玩意儿干啥。 再怎么不甘心,现在也只能先放弃了。 寻着来时的路径往回走,路上也遇到些野兔子,野山鸡啥的,可没有趁手的家伙,飞刀的本事,也不是每次都能命中目标。 看着一碗一碗的肉从眼前经过,张崇兴饿得烧心,掏出那两个贴饼子吃了,肚子里有了粮食,这才感觉好一点儿。 不能空着俩爪子回去。 打不到猎物,还寻不到山珍。 功夫不负苦心人,转悠了半晌,终于在一个烂树根底下有了意外收获。 榛蘑! 这可是好东西啊! 上辈子野生榛蘑干,一斤最高能卖到一百多块钱呢。 金黄色的榛蘑围着那个烂树根长了一圈儿。 把身上的破夹袄脱下来,铺在地上,手速飞快的将一朵朵榛蘑掐下来,只一会儿的工夫,少说也采了差不多两斤。 只可惜,眼下这东西卖不上价,否则倒是可以弄到县城的物资收购站去试一试。 现在也只能先拿来填肚子了。 要是能再有只野山鸡就好了,来上一锅小鸡炖蘑菇,想想…… 又饿了! 张崇兴今年19岁,正是能吃能干的时候,俩贴饼子根本就不顶事,刚吃完,现在又觉得肚子空了。 抬头看到日头西斜,得抓紧回去了。 今天没肉吃,作为穿越者,张崇兴想给自己一个差评。 这日子过得,真给穿越大军丢人。 下了山,往家里走,路上又遇到了刚收工的村里人。 看到张崇兴背着猎枪,立刻有人上前询问。 “大兴子,又进山了?弄到啥好东西了?” “衣裳里裹着啥?还不舍得让人看啊!” 张崇兴打开了夹袄的一个角。 “就弄到点儿榛蘑,嫂子想拿粮食换啊?” 看到里面果然只有榛蘑,众人立刻就没了兴趣。 脑子有病,才会拿粮食换这破玩意儿,吃进肚子里也不占地方。 要说打猎,村里还真没几个在行的,但是像蘑菇这种东西,大山里有的是,真要是想吃了,去山脚下转悠两圈,总能找得到。 “大兴哥,不是说好了,你再进山带着我嘛!” 第(1/3)页